八字十神之伤官,我生者阴阳异性


  八字十神之伤官,我生者阴阳异性

  伤官:十神之一,《千里命稿》云:我所生,而与我异性者,是也。例如:甲木日干,见丁火,木能生火,丁火为甲木所生。而甲为阳性,丁为阴性,阴阳相异,故丁即甲之伤官。按甲见丁见午,乙见丙见巳,丙见己见丑未,丁见戌,见辰戌,戌见辛见酉,已见庚见申,庚见癸见子,辛见壬见亥,壬见乙见即,癸见甲见寅,皆为伤官。

  《渊海子平》又引古诗诀:

  伤官伤尽最为奇,尤恐伤多返不宜;此格局中千变化,推寻须要用心机。

  火土伤官宜伤尽;金水伤官要见官;木火见官官有旺;土金官去返成官;惟有水木伤官格,财官两见始为欢。

  伤官不可例言凶,有制还他衣禄丰;干上食神支带合,儿孙满眼寿如松。

  伤官遇者本非宜,财有官无是福基;时日月伤官格局,运行财旺责无疑。

  伤官伤尽最为奇,若有伤官祸便随;恃己凌人心好胜,刑伤骨肉更多悲。

  伤官不可例言凶,辛曰壬辰贵在中;生在秋冬方秀气,生于四季主财丰。

  丙火多根土又连,或成申月或成千;但行金水升名利,火土重来数不坚。

  ④比肩:指兄弟姐妹朋友。